时间:2022/4/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新市民,请看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45号)和《关于年度高明区积分入户指标季度分配方案的公告》的规定,第四季度共有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户,其中人取得入户高明资格,未超过当季指标数。现将相关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年1月18日至年1月24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明区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高明区委政法委将发放《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获得入户卡的新市民必须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年第四季度取得积分入户高明资格人员名单

△点击图片即可查看详情

新市民办理积分入户手续指引

一、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需要提交的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下载网址(双面A4打印):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l/pgzl/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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