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8/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10月28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高建立、张宏义、张连才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金明为濮阳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世敏为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宋红胜为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世敏的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乔小雨的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铁英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江玉桥、刘海周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朱宗卿的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袁达、王方垠的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高明献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士杉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瑞坤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彦敏、李瑞玲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陈忠生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士杉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衍春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高明献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瑞玲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崔树峰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彦敏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瑞坤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贾向阳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苏章臣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洛阳公布最新一批人事任免

洛阳市人民政府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年10月15日)

任靳灿欣为洛阳市司法局副局长;

任陈功为洛阳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挂任期二年);

任白胜斌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金燕(女)为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洛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李海锋为洛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温向前洛阳市信访局正处级专职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免去李强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赵莉同志任中共栾川县委书记

10月31日下午,栾川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市委决定:赵莉同志任中共栾川县委委员、常委、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何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永平宣读任职决定。

平顶山公布最新一批人事任免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10月27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严凤香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宋红超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魏艳丽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伟明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宋忠海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蘅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摆向阳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

张建鸿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红超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严凤香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红久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高东方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艳丽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职务;

马伟明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魏艳丽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张蘅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宋忠海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何欣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周大鹏同志任淅川县委书记

10月31日上午,淅川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市委关于县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周大鹏同志任中共淅川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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